石家庄市水利局
关于换发新版《取水许可证》的通知
各取(用)水户:
为落实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460号令)的有关规定,依法规范取水许可,加强水资源管理。根据省水利厅《关于开展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》(冀水资〔2007〕40号)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今年年底前完成市区取(用)水户《新版取水许可证》换发工作,为确保换证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换证范围及对象。市内五区按照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》和《河北省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办法》应当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(用)水户。首先,为已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,持有旧版《取水许可证》的取(用)水户换发新版《取水许可证》;其次,对未经审批擅自取(用)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清查,区别情况,依法处理。
二、换证工作的组织及程序。这次新版《取水许可证》换发由市水利局统一组织,按照“重新申请、摸清底数、集中审核、统一登记、分批发证、加强监督”的工作思路,分“受理、审核、登记、发证”四个阶段展开工作。
三、提交的材料。换发新版《取水许可证》需提交如下材料:
(一)换发新版《取水许可证》书面申请。取(用)水户的基本概况、年取(用)水量、用途、水源性质、计量设施安装、水资源费缴纳、节水设施建设及运行、退水方式及排放标准、是否达标排放等情况。
(二)《取水许可申请书》一式四份。《取水许可申请书》从水利部网上下载。下载方法:打开水利部网站(输入汉字搜索即可)→业务栏目→水资源管理→公告栏→关于公布并换发新版《取水许可证》的通知→附件中下载《取水许可申请书》,也可从市水利局网站下载。
(三)旧版《取水许可证》正本和副本。
(四)退水排放标准及达标排放的证明。
(五)2002年5月1日后投入生产,年取水量在百万方以上的,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意见。
四、申请材料提交时限及地点。以上申请材料于2007年9月30日前提交到石家庄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处(511房间),联系人:李克伦、侯志彬,联系电话:87872720
五、要 求
这次换发新版《取水许可证》是水利部统一部署,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组织的全国性工作,是落实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》的重大举措,是依法管理水资源的现实需要。请各取(用)水户要高度重视这次新版《取水许可证》换发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,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,切实做倒形式完备、内容齐全、填写正规、情况详实、提交及时。积极配合并大力支持我局圆满完成新版《取水许可证》换发工作。
二○○七年八月三十一日
附件下载:
《取水许可申请书》
示范文本及说明:
换发《取水许可证》申请(示范文本) 取水许可申请书(示范文本) 取水许可申请书填表说明 |